上杰专注企业服务10年,企业服务就找上杰财务
发布时间:2023-08-14
各相关企业、创业陪跑空间:
为全面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构建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助力杭州高新区(滨江)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现就进一步推进创业陪跑空间的发展提出如下举措:
PART 1
大力支持创业陪跑空间设立。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创业陪跑空间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大力支持创业陪跑空间引入和孵化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创业项目。
PART 2
改革创业陪跑空间经营场所登记。鼓励盘活和利用闲置的住所资源,改造和建设各类创业陪跑空间,拓宽经营场所资源,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
PART 3
实行创业陪跑空间工位注册的条件。对经市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陪跑空间,以及具备以下条件的创业服务机构,允许其按工位进行注册。
1.具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属于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自申请年度开始计算);
2.入驻经营实体10家(入驻未来社区、未来乡村放宽至≥5家);
3.配备2人以上具备创业孵化服务经验的管理人员;
4.创业陪跑空间已实际投入运营,创业服务主题明确,特点突出;
5.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完整(有登记注册、财务、法务等);
6.管理和运作规范,有完整空间日常管理制度、经营实体进出评审制度和创业孵化服务制度。
PART 4
推行创业项目工位注册。符合条件的创业陪跑空间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工位分布平面图等材料,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函告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工位注册。即:对创业陪跑空间孵化的尚不具备或不需要实地办公条件的创业项目(企业),可利用创业陪跑空间的地址作为住所登记,形式体现为“滨江区**路**号-1、-2、-3…… ”或“**园区*幢***室-1、-2、-3…… ”。创业陪跑空间负责对项目地址进行分配、确认和管理。
PART 5
优化信用信息公示。创业陪跑空间建设单位信息(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在实地及企业网站醒目位置上公示。创业陪跑空间创办单位、创业项目(企业)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公示。
PART 6
加强对创业陪跑空间的管理。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编制企业信用一张网,加强对创业陪跑空间建设单位和入驻创业创新企业的全方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