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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5
01·申报对象:
2022年1月1日前成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杭州地区8月份已采集成功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
02·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03·申报步骤·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一我要办税一税务申报及缴纳一常规申报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模块,在“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两栏依次填写用人单位2021年的对应数据,系统自动会生成本期应纳费额、本期减免、本期应补(退)费额。
注意: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将根据残联部门核定的数据自动导入,纳税人无需填报,也无法手动修改。如申报表中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与残联部门联系核实。可点击“属地残联”,跳转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处理。
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全申报”按钮,即可完成残保金申报啦!